2026年韶關市湞江區招聘公辦教師公告(編制))(90人)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6-05-08
湞江區位于韶關市區東北部,區域優越,交通便利,是連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樞紐,“水陸空”立體式交通網絡發達,是韶關市轄三區之一,是韶關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來,湞江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歷次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突出以“百千萬工程”引領湞江高質量發展,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續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增進民生福祉,保持社會穩定,打造全市新型工業化戰略重地和商貿物流中心,爭當韶關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爭創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
湞江區現有39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其中小學27所(另有教學點7個),初中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4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全區有公辦性質幼兒園14所。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和“啟航計劃”、韶關“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等文件精神,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發展和2026年秋季學校用人需求情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區委批準,決定公開招聘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公辦教師9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公辦教師90名,崗位需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詳見《韶關市湞江區2026年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人員和國家統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下同)。
1.以下人員可以報考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6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非在職),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2025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非在職)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3)2024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并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教育部門認證。
(4)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2.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3.報考退役軍人專項的報考者須是韶關市戶籍或兵源地的退役軍人。
湞江區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不參與本次公開招聘的范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備崗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及其他條件;
4.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能適應較大強度的工作壓力;
5.報考年齡為18-38周歲(即是1987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6日期間出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信訪核查、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在編在職人員近兩年內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檔次的;
11.近三年在湞江區組織的教師招聘中無正當理由放棄擬聘用資格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獲聘用人員列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執行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韶委人才〔2021〕1號)規定,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取得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非在職)及以上學歷學位,且通過公開招聘方式引進、原在單位或畢業院校在韶關行政區外(含韶關生源地高校畢業生)的人才,經上級審核可認定為“青年人才”。在韶關市內,各縣(市、區)之間、各縣(市、區)與韶關市直用人單位(包括中省駐韶單位)已就業人員之間的流動,不納入本次“青年人才”引進認定范疇。經上級認定為“青年人才”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資待遇外,還可享受以下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30萬元。
2.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15萬元。
3.符合有關規定的可申領“丹霞英才卡”,享受戶籍辦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園)、社會保險、醫療、景區、公共交通、公積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務。
五、報名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同時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校園宣講
湖南師范大學
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 9:00- 12:00
湖南師范大學招就處學生職業發展中心(詳細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桃子湖路桃子湖文化創意產業園A2-5棟)
(三)報名時間
2026年4月23日上午8:30至2026年5月7日下午5:30
(四)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的報名系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進行報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
參考往年情況,報名初始階段人數較少,資格審查速度較快,報名最后階段尤其是最后兩天報名集中,屆時會影響資格審查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根據本人的專業、意愿和職業規劃等盡早報名。
(五)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韶關市湞江區2026年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簽名”處必須由本人手寫簽名。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兩證在有效查驗期內的“學信網”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2026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暫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必須提供以下四種材料:①成績單;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在讀證明;③“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④《考生承諾書》(附件4)。
4.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的,必須提供以下兩種材料:①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或學校開具的師范生免試證明材料;②《教師資格承諾書》(附件3)。
5.研究生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A040102)、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A040113)”未注明學科的,需同時上傳所在院系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6.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網上報名上傳的報名材料按“湞江區+職位代碼+應聘崗位+應聘人員姓名+畢業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湞江區+ZJ2026001+初中道德與法治+張三+中山大學),按“報名需提交的材料”順序掃描形成一個清晰的PDF文件后上傳報名系統。
對報名過程中有工作上的疑問,請致電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751-8917293,對報名系統操作有疑問的請致電:4008389296。
(六)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通過“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對考生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對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7日進行線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初審意見為“資料不齊”,退回報考人員補充完善的,必須在2026年5月11日上午12:00前按照初審意見補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傳。報名截止后,只補充報名材料,不再新增報名。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前不補充材料和補充材料后仍然有欠缺的報考人員,則報名不成功。補充材料每人僅限1次。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意見是否審核通過。
(七)考試確認及打印準考證
1.成功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時起至5月17日下午17:00時,自行登錄報名網站進行考試確認。完成確認的報考人員才能打印準考證。
2.完成考試確認的報考人員請于2026年5月21日上午9時起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等各項招聘程序的重要證件之一,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八)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則報名無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3.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資格并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本次招聘參照《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5)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僅指參考目錄內沒有專業代碼)的,其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專業必修課程70%以上相近的視為相符。報考人員需提供成績單、院校開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和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進行判定;同樣,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原版課程成績單、學校官方專業情況介紹等,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報考人員本人須對翻譯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研究生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A040102)、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證明材料由招聘領導小組最終確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
5.招聘崗位需求表中涉及學歷、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須在報名系統上傳提供相關的證書、研究方向等證明材料;未按規定上傳或現場報名時提供的,視同未報名處理,責任自負。
6.報名時2026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7.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等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等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崗位。
8.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若提供聯系信息錯誤或無法及時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湞江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751-8917293。
六、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考試時間:2026年5月24日(星期日)
3.考試地點:筆試地點及考試須知詳見《準考證》。
4.考生憑有效的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取消考試資格)。筆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同時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網站查看。
5.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6.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若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資格復審。
(二)面試資格復審
1.入圍面試考生必須按規定進行現場面試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復審、資料不齊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面試資格,相應崗位將按筆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經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現場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被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
2.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均批準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未提交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在資格復審階段,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除證明類材料收取原件外,其余個人信息類原件審核后退回)和復印件。以相近專業報考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科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審查時發現隱瞞不報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自行密切留意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的相關面試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2.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3.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放棄面試和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入總成績。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名單)統一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體檢
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粵人社發〔2010〕382號)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韶關市綜合性公立醫院進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且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聘用的崗位根據個人的學歷學位等情況分別聘為專業技術十二級或十一級。同時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在編在職人員從接到擬聘用通知起三個月內辦好相關手續,超過期限的按棄權處理。
聘用人員需在湞江區應聘學校服務不少于5年,且5年內不得交流、借用或調動。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湞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一、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考生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二、公開招聘工作咨詢及監督
(一)工作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監督及舉報電話:0751-88798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十三、其他
(一)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聘用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與報名時一致)。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考生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為準。考生未詳細查看本公告、因查看其他機構或個人發布、轉載的公告導致的后果需自行承擔。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湞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6年韶關市湞江區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韶關市湞江區2026年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3:教師資格承諾書.doc
附件4:考生承諾書.doc
附件5: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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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
2026年4月17日
招聘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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