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幼兒園國防教育輔導員招聘公告(1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6-03-01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退役軍人公開招聘國防教育輔導員(勞務外包)員工。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
2.服從組織分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隊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適應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和24小時應急處突、值班等。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下表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2月26日——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3.報考人員應認真填寫《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幼兒園國防教育輔導員招聘報名表》(附件),并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畢業證書、退伍證和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處不提供復印),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4.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解除勞動關系,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試
采用體能測試、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體能測試為通過式考核,測試科目為長跑(1000米),成績≤4′25″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以面談為主,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三)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入圍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所有條件均相同的,另行加試。
(四)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費用自理。體檢形式、時間、地點將以短信形式告知。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缺額,可從同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洞頭人才公共服務網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經公示后,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待遇及有關規定
1.國防教育輔導員實行勞務外包,與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工資待遇按溫州市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薪酬福利規定執行。涉及外校國防教育輔導課時費、講座費等勞務補貼另行確定。
五、其他
1.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如未達到1:3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核減或取消相應招考計劃。
(2)按原條件延期報名,并發布延期報名公告。二次公告后仍未達到1:3的,可經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和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開考。
(3)如因無人報名,將降低相應招考條件的,可進行二次公告報名。二次公告時間為3天,報名時間為3個工作日。
2.根據《洞頭區個人誠信“百家信”應用管理辦法(試行)》(洞改辦發〔2022〕5號)相關激勵政策,若應用等級為“金信”的,同分條件下優先錄用;若應用等級為“白金信”的,可給予考試總成績加1分。符合激勵條件的,在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供不受理。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8〕15號)執行。
4.本《公告》由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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