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口市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 省社會主義學院)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13人)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6-09-01
根據省委編辦批復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25〕2號)、《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為正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海南省委培訓全省中高級領導干部、中青年干部和黨員、統一戰線各領域代表人士和統戰干部的學校,是教育培訓干部和黨員的主渠道,是統一戰線人才教育培養的主陣地,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現有行政管理機構10個,教研機構11個,教輔機構3個。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13名,均為專業技術人員,其中10名為教師崗位專業技術人員,3名為教輔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詳見《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2026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1)應聘人員獲得雙學位的以主修學位為準;
(2)2026年應屆博士畢業生,獲得學歷、學位、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境外、中外合作辦學獲得博士學位者)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9月30日;
(3)應聘時已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應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必要時應征得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4)在職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官網發布考核招聘信息。后續招聘工作中的延長報名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與招聘公告相同范圍內發布。其他公告在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官網發布。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核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2026年考核招聘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實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核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和郵箱
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31日18:00(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期間,如崗位招聘人數滿則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2026年考核招聘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
(3)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相關證明;
對于國內院校畢業生應聘人員,其畢業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代碼或名稱因教育部專業目錄調整、院校專業設置變更等原因,與考核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專業代碼、名稱不一致的;對于國(境)外留學歸來的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崗位信息表中的專業名稱存在差異(例如:翻譯名稱不一致、專業分類標準不同等)的,上述兩種情況將由我單位的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專項審核,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所學專業課程清單、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研究確定其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除上述情況外,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的代碼及名稱須以教育部最新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準,與考核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專業代碼及名稱一致;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6)《誠信承諾書》(附件3,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7)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上傳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近3個月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書面證明(附件4,加蓋黨組織公章)
(8)報考時已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須上傳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見附件4),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上傳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見附件5);
(9)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及查詢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由2名以上在編在崗人員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按要求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查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不能參加考核。
(2)資格復審
被考核人員須在考核時攜帶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并遞交《誠信承諾書》原件。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發或者緩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書。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人員的考核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核
1.時間:根據應聘者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不定期組織考核。
2.地點: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
3.方式:因本次招聘對象為博士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依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25〕2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文件有關規定,采取考核辦法進行。
(1)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5或7名專家組成。由相關專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成。其中本單位考官不超過三分之二。
(2)考核:采取專題試講和非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核合格分數線為70分,凡考核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考核結束后,當天在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官網上公布成績。
4.注意事項:考核時未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
2.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我單位承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7天內向海南省檢驗檢測研究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陪同,復檢只能進行1次。
4.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我單位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核、體檢及考察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核總分、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用人選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我單位將按程序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我單位及時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核材料、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我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考核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主動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25〕2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考核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紀檢辦公室:0898-6588535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聯系人:郭老師 程老師
1.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 2026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信息表
2.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2026年考核招聘報名表
3.誠信承諾書
4.黨員身份證明
5.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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