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呼和浩特市內蒙古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30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6-04-28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內蒙古師范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師范大學是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在邊疆民族地區最早建立的高等學校,自治區重點大學,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支持院校,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計劃”學校。
現有教職工2147人,其中專任教師1464人,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897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61.27%,具有高級職稱專任教師815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55.67%;博導192人,碩導1221人(含博碩士導師134人);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9人。2002年至今,入選及引進國家“長江學者”1人、“百千萬人才工程”3人、國家“萬人計劃”4人、國家級青年人才7人次、自治區“新世紀321人才工程”163人(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36人,獲自治區“草原英才”項目資助86人(次)、團隊15個,自治區“英才興蒙”工程個人項目6個,團隊項目4個。入選第二批“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先后聘請包括7位兩院院士和5位學部委員在內的近583位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任學校學術顧問、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
學校有全日制本專科學生26861人,其中全日制本科26539人(含專升本)、專科322人。碩士研究生5000人、博士研究生395人、留學生253人。開設93個本科專業(其中普通師范專業27個,職業教育師范專業20個),涵蓋10大學科門類。學校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1門,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19門,自治區級一流本科課程63門,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6個;有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自治區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自治區級品牌專業32個,自治區重點建設專業4個。有自治區精品課程78門,自治區級教學團隊17個,自治區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0個。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2個,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有教育部民族教育發展中心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民族地區本科人才培養重點研究基地1個。國家級現代產業學院1個,自治區級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1個。
學校擁有博士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9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中華民族共同體學交叉學科博士點1個(試點);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碩士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2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8種(含新增資源與環境、工商管理);有自治區“一流拔尖培育學科”4個,有自治區重點學科和重點培育學科18個。具有碩士研究生免試推薦入學資格。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0人,其中管理崗位15人,專職輔導員15人。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兩類人員統稱“項目人員”)6人;部分崗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12人,具體詳見《內蒙古師范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信息表》)。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及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等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2.“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是指:在軍隊服現役滿5年的內蒙古自治區生源或戶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6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不將簽訂就業協議、繳納社保作為限制性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其中:(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機構等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3)參加我區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二)應聘人員條件
1.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要求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即2008年4月20日(含)至1987年4月20日(不含)期間出生的。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部分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累計2年(24個月)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具體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3.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要求應聘人員必須為2026年4月20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6年4月20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4.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的國(境)外留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認證取得時間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其他條件(含《招聘崗位信息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6年4月20日(不含)之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6.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初審與交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2.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高校畢業生崗位、項目人員崗位報名時間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7:00,交費時間截止到4月23日24:00。
第一階段報名交費結束后,交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開考。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2026年4月24日14:00至16:00改報第一階段的其他崗位或放棄第一階段報名。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將在原招聘條件不變的前提下,變更崗位屬性,轉為普通崗位放入第二階段。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第二階段:其他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26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17:00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6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9:00,交費時間截止到4月28日24:00。
第二階段報名交費結束后,交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2026年4月29日14:00至16:00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招聘單位對改報崗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因改報不符合條件或放棄報名的應聘人員予以退費。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
4.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5.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在工作簡歷里填寫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單位(機構)。
6.要求學生工作經歷的崗位,需由學校人事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要求學生干部經歷的崗位,需由所在學院、校團委、校學生處等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等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結合課程表、成績單等情況,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需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8.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9.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提示: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10.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11.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初審及繳費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我校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人員,需要交納報考費70元(單科50元,報名費2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請在交費后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
4.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免交報考費,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報考費。以上應聘人員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筆試結束后,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低保證明或低保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低保證明在2026年6月5日(不含)以后由旗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低保證應有2026年5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檢信息,沒有年檢信息的,由當地旗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在原件上另行加蓋公章,要求落款時間在2026年1月1日以后。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旗縣(市、區)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證明、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辦)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試機構或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院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
辦理退費截止時間為2026年6月5日,人事考試機構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交費的銀行卡里,到賬日期以實際到賬日期為準。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 、招聘方式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交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為3:1。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變更崗位屬性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2.應聘人員交費成功后,須于2026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9: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筆試科目: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4.筆試地點和時間:考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和時間見準考證。
5.試卷滿分為100分。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政策加分。
6.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7.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成績上加0.25分。請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進行加分。
8.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9.考生對于缺考、零分和違紀違規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后的5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復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應聘崗位所在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提前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發布。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4.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已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招聘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或工作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加計算。
(5)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7)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8)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面試
1.面試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內容,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時,考生須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4.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參加面試考生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由面試組織方進行加試后再按照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
1.體檢
體檢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
對于專項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和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崗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深入有關單位,采取座談了解、考察公示、調閱考勤記錄等多種方式,深入了解該同志思想和工作情況。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要求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條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行。
(二)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記入誠信檔案庫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提醒廣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七)在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便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遞補等相關事宜。因報名時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2.履職回避。內蒙古師范大學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報考咨詢、監督舉報、網報技術咨詢電話
(一)報考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工作時間9:00—12:00,14:30—17:00
(二)網報技術咨詢電話:
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院:0471-6601168、6600198
工作時間9: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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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師范大學人事處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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