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慶宿松縣赴高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27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6-03-28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號)等文件精神,2026年宿松縣公開招聘27名新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考試考察結合、競爭擇優聘用原則。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新任教師27人,其中程集中學15人、宿松中學12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見《2026年度宿松縣赴高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備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年齡條件:38周歲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2.學歷學位條件: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與學位;
3.教師資格條件: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能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本公告將在宿松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usong.gov.cn)、宿松縣教育信息公開網(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01?type=4&action=list)上統一發布,后續有關招聘信息將陸續在宿松縣教育信息公開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2.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26年3月23日8時至3月27日17時,逾期不接受報名。
3.報名流程
(1)登錄報名
登錄報名網站后,點擊右側“考試報名”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點擊“填寫報名表”,認真閱讀 “報名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報考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必須保持聯絡暢通,以便及時接收有關考務信息,對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或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聯系而影響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參加考試。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3月28日12時前可登錄百獲人事招聘網查詢報考資格初審情況。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的,可于3月28日17時前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3)開考比例及相關事項
20260104、20260105、20260107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余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于2026年3月29日12時前在宿松縣教育信息公開網上公布。請各位報考者及時查詢所報考崗位是否取消,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原報考者,可在2026年3月29日17時前登陸百獲人事招聘網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適當核減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三)現場確認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須于3月30日(9:00-12:00)在安徽師范大學花津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就業報告廳進行報考資格確認,通過報考資格確認的考生現場領取考試通知書。確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屬全日制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關于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畢業證書且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2026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待發證明)、本人關于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6)以本科學歷報考英語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師范類專業”相關證明材料。如本人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對所學專業未注明“師范”或“師范類”,除提供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專業的書面承諾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一項:
①高校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專業的證明(內容應包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學XXX學院學習、所學專業為師范專業等信息)。
②大學畢業生檔案中的高校成績單復印件:可由大學畢業生檔案保管單位出具(需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復印件上須有“教育學(必修)”“心理學(必修)”“學科教材教法(必修)”等課程的合格成績。
③2026年應屆畢業的,可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成績單上須有“教育學(必修)”“心理學(必修)”“學科教材教法(必修)”等課程的合格成績。
④獲得師范生免認定資格并取得《師范生職業能力證書》(2026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待發證明)。
(7)若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于報考資格確認時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不計入最終成績。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形式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4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計劃數為1人的,按計劃數的1:7比例確定;計劃數為2人的,按計劃數的1:6比例確定;計劃數超過3人的,按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按照規范程序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
(1)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形式和內容:采取無生上課與現場答辯相結合的形式。無生上課內容為招聘崗位教學內容(高中必修),現場答辯內容為教育教學綜合知識。面試當天考生采取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備課時間為40分鐘,無生上課時間15分鐘、現場答辯時間5分鐘。
(3)成績計算:無生上課和現場答辯滿分各100分,面試成績=無生上課成績×70%+現場答辯成績×30%。各項成績在統計過程中均按照“四舍五入”規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成績運用: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程序。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和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無生上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無生上課成績仍相同,則加試無生上課)。入圍體檢考察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有關政策要求,統一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對象須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個人檔案材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進行審查。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考察過程中要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作進一步審查,確認其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結果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面試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的辦法處理)。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松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縣人社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 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宿松縣教育局將按照面試成績高分優先擇崗的原則,確定聘用人員的具體任教學校。
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 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嚴格貫徹“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招聘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宿松縣教育局、宿松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監督舉報電話:
0556-7849317(宿松縣人社局)
0556-7813433(宿松縣教育局)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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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縣教育局
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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